被稱為「吳淑珍條款」的新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今年3月份就已經三讀通過,不過行政院上個星期決定,要到明年10月才實施;如此一來,扁嫂吳淑珍的珠寶申報將不受新法的限制;消息一出,立刻引來國民黨立委嚴厲批評,現在行政院讓步,新法確定在明年3月前上路,因此陳總統明年5月的的卸職財產申報,扁嫂珠寶將適用新法。
「新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3月21日在立法院三讀通過,現在卻傳出因為財政部的「部分官股代表」不願意申報,新法要拖到明年10月1日才上路,監察院財產申報處大喊太離譜。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處長謝育男:「不應該為了這極少數的人,把整個這麼一部整個翻修過的法,去一直拖過去。」
新版的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不只擴大申報層級,還增加了珠寶、古董等申報項目,罰責也大幅提高;無故不申報者,可罰20萬到400萬,新法似乎是為擁有許多高價珠寶的吳淑珍「量身打造」,因此被外界稱為「吳淑珍條款」。
但現在可能無法在陳總統卸任前,適用在吳淑珍身上,在野黨立委可沒那麼容易「放伊算」。立委潘維剛:「那你的意見,行政院的意見是什麼?」行政院長張俊雄:「我想行政院沒有問題啊!」
立委潘維剛:「要3月上路,你還有什麼意見?你贊不贊成?」財政部長何志欽:「向委員報告。」潘維剛:「你贊不贊成?你支不支持?」何志欽:「我對這個沒有意見。」潘維剛:「沒有意見就表示支持?」志欽:「對!」
監察院抗議沒有用,立委一罵,行政院、財政部就統統點頭,明年3月前新法,陳總統的卸任申報,扁嫂的珠寶這下可統統得據實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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