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電影本來是放鬆心情,但卻有民眾反映,明明都準時進場,卻得看一堆政府廣告,先是反毒廣告,再來又是外交部、客委會、勞委會,一口氣播了5到6則,讓提早進場的人感覺浪費時間,畢竟花錢是來看電影,不是來看政令宣導,質疑政府是不是太浪費錢了,對此,行政院表示,電影播放前原本就可以放3分鐘的公益託播,一切符合規定。
每到假日,電影院總是大排長龍,不過卻有民眾反映,明明準時入場,卻得強迫收看政府廣告。行政院反毒廣告:「想要High一下嗎?」
用淡定哥當噱頭,行政院反毒廣告打頭陣,接下來換外交部,藝人盧廣仲當主角,內容吸睛,但是還沒完,頗受好評的客委會微電影,也變成縮短版,連續3個政令宣導,但可別以為這樣就結束了。
勞委會廣告:「人生難免遇到風雨。」
勞委會接力第4個,後頭還有陸委會,一口氣播了快3分鐘,才終於出現一般商業廣告,沒想到才播2則,又接了一個強制險廣告,一個接一個,讓民眾感覺好像被洗腦一樣。
民眾:「感覺很奇怪?」記者:「怎麼說?」民眾:「感覺有點刻意。」民眾:「我應該是來自我消費,看電影,而不是被他置入性行銷。」
民眾坦言看了不會記,根本沒效果,質疑政府錢花錯地方,簡直就跟過去強迫起立唱國歌一樣。電影院國歌:「三民主義。」
面對質疑,行政院表示,根據民國73年制定的電影法施行細則,第11條規定,政令宣導的廣告片,在電影片放映前,可以放3分鐘,加上地方政府還有另外時間,才會給民眾超長的錯覺,至於託播則是完全免費。
行政院發言人胡幼偉:「拷貝的錢,還有郵寄的費用,是由各部會來出。」
強調一切按規定來,只是看電影,原本就是想放鬆心情,太多政令宣導,對民眾來說恐怕適得其反。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