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提出的國會改革修法覆議案遭否決,總統府、監察院以及立法院民進黨團已陸續表達提出釋憲。行政院長卓榮泰今(27日)院會中提示,針對就《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刑法》增修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141條之一修正條文,向憲法法庭提出憲法訴訟。他也提到,將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於憲法訴訟判決做成前,暫時停止相關條文適用。政院今天下午2點半將由法規會主委沈淑妃、行政院委任律師李荃和,向憲法法庭聲請釋憲與暫時處分。
卓榮泰表示,今年5月28日立法院通過《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正條文、《刑法》增修第五章之一章名及第141條之一修正條文,經提出覆議唯未獲立法院通過,前開法律已於本月24日生效。
卓榮泰認為,考量其修法程序已有重大明顯瑕疵,牴觸憲法第一條所揭示之民主國原則等問題,且其規範內亦有諸多違反憲法權力分立的原則,以及違反法律明確性原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與比例原則和侵害人民基本權利等情況。
卓榮泰說,為避免「憲法」所保障之人權及公義遭受難以回復的重大損傷,行政院將同時向憲法法庭聲請暫時處分,於憲法訴訟判決做成前,暫時停止相關條文適用。
卓榮泰強調,提出憲法訴訟的目的,絕對不是反對國會改革,而是希望國會改革能合法合憲,透過憲法法庭之裁判,維護權力分立之憲政體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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