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地震/受災戶無家歸!內政部補助租屋 最高1個月1.8萬
- 記者:賴慧津
- 發佈時間:2024.04.11 12:55
- 最後更新時間:2024.04.11 12:56
- 記者:賴慧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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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3日大地震重創花蓮。(圖/區國強攝)
0403大地震重創花蓮,造成多處建築物傾倒,居民無家可歸。對此,內政部長林右昌表示,將提供受災民眾租屋協助及住宅重建、修繕的利息補貼,若有租屋需要,不管是民眾自行或透過包租代管業者媒合租屋,其補貼金額以戶籍人口計算,3口以內每月8000元,最高到8口以上每月1.8萬元;如果民眾無法自行租房,政府也出面協調旅館、民宿業者提供月租方案。
內政部今日於行政院院會報告「建築物毀損情形及家園重建」案,林右昌表示,關於震災受災戶住宅補貼方案,受災民眾如有租屋需要,不管是民眾自行或透過包租代管業者媒合租屋,都由政府提供租金補貼。補貼以戶籍人口計算,3口以內每月8000元,最高到8口以上每月1.8萬元;如果民眾無法自行租房,政府也出面協調旅館、民宿業者提供月租方案,除受災民眾可領取租金補貼外,並提供旅館民宿業者受災戶租用獎勵金,初步清查已有70家業者可提供498間房,預計可滿足1000多人租屋需求。
林右昌進一步說明,受災民眾如有重建(購)或者是修繕需求,也將擴大相關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由現行每戶最高的250萬元提高到350萬元;而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貸款額度由現行每戶最高80萬元提高到150萬元。
林右昌表示,為保障民眾居住環境安全,內政部也與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合作,成立專案辦公室,提供民眾有關強化住宅結構安全、提升耐震能力的諮詢及補助申請等服務。地震後只要建築物經專業評估張貼危險標誌,或耐震能力初步評估結果危險度總分大於45分,將可申請耐震弱層補強補助措施,集合住宅最高補助450萬元,以不超過總經費85%為限;單一透天住宅最高補助50萬元。耐震評估費用政府亦補助,耐震初步評估1.5萬元、詳評每件最高4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