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今召開記者會,針對國會改革議題,公布黨版國會改革修法草案8個主要面向,包含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立法院組織法》、《立法委員行為法》與「立法院議事規則」等細項,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吳思瑤指出,另外也會完備黨團協商規範,因為發現有在野黨編連這基本常識都不清楚,「那個人叫黃國昌」。
吳思瑤指出,民進黨版本絕對是合憲、合規、合理可行;且建立權責相符的進步國會;並建立專業性提升國會問政職能,落實委員自身紀律。而這次修的四個法案包含修正《立法院職權行使法》,分成憲政層次人事同意權和法律層次的人事同意權,至於「調查權」、「調閱權」雙軌制,立法院院會層級可以成立「調查委員會」,各委員會層級則能成立調查小組。
吳思瑤說,相關程序不能侵犯國家機關獨立行使的權利,不是在野想傳誰就傳誰,因為根據在野黨的版本,路人甲乙都會被國會過當傳訊,嚴重侵犯人權。另外還有完備黨團協商規範,「逕付二讀之議案,應該交付黨團協商」,因為發現有在野黨編連這基本常識都不清楚,那個人就是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
吳思瑤續指,針對《立法院議事規則》提出2個條文修正,因應有立委把祕密會議攜出,或是予以洩漏,盼能強化秘密會議的規範,如果有攜出或洩漏,涉及刑事責任,移送該管檢察機關,讓祕密會議可以維持祕密。還有《立法院組織法》改革有2大面向,第一,因應社會發展需求跟國際接軌,新增國會資通安全權責單位,資訊安全處,設資通安全長;第二強化幕僚單位功能,法制局和預算中心是協助立委在專業問政上的進行,盼擴大兩個單位納入更多的民間專業人員,在人事聘任上鬆綁。
吳思瑤表示,《立法委員行為法》要落實立委自我紀律,包含深化性平反對歧視及國會議員自律規範,如果違反有刑責,紀律委員會調查後交付院會可移送檢察機關辦理,她強調,民進黨團國會改革法案版本有四個法案,條文有35條,都是正面打造進步專業、有權也有責的國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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