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諾魯共和國二度與我斷交後,當地的使館人員及家眷,共15人先後撤離。不過,卻有一名替代役男,因為在銷毀文件時,不慎燒毀諾魯國旗,遭限制出境,需要留在當地配合調查。外交部也證實,並表示已經聘請律師協助處理!

但一個多月過去,現在卻被爆出在1月15台諾斷交之後,一位在使館的外交替代役役男,因在銷毀文件時不慎燒毀諾魯國旗,被要求配合調查限制離境,外交部也證實這項消息。

的確有這件事情,而諾魯政府按照規定可處10萬元澳幣,折合台比約205萬台幣帆緩,或5年以下有期徒刑,現在人被留在當地難道是錢的問題?
外交部長吳釗燮vs.記者:「(現在有役男在諾魯燒毀國旗),(這部分不曉得您有沒有回應),(那什麼時候可以回來)謝謝不好意思喔,(那外交部現在有要幫忙嗎)謝謝妳喔。」

只是使館役男因一面國旗,至今無法離境,怎麼一個月過去現在才說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