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方法院在2日晚間裁定,將涉嫌收賄貪污的前行政院祕書長林益世羈押禁見。
原本堅稱自己清白的林益世,坦承有向廠商索賄,經過長達6小時的羈押庭,法官認為可能有串證和湮滅證據之虞,做出最新裁定,羈押禁見林益世2個月。
林益世委任律師賴素如:「基本上就是坦然面對,靜候司法調查,謝謝。」
北院裁定收押禁見2個月,意指從7月2日起,除了委任律師可以到看守所探望外,林益世無法接見任何人或通訊,避免林益世與其他人串供或滅證。
裁定後需要連人帶卷移送,但書記官仔細修改並檢查庭上卷宗,延誤時間,導致林益世無法趕上最後一班囚車,因此晚間12點坐特偵組偵防車到台北看守所,如果2個月到期後,偵查還在進行,檢方可能提出延押申請。
偵查過程中,林益世最多會被羈押4個月,4個月到期後,如果檢方事證不夠明確或無法確定起訴求刑,他依法就可走出看守所。
Blueseeds天然初萃精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