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位部先前進行電子簽章法修法預告,目前預告期已經在8月底結束。數位部長唐鳳今天表示,電子簽章法修正草案預計10月就會送到行政院,力拚本會期可以通過,希望修法後可以有較完整的防護。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今天邀數位部、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法務部、金管會與內政部就「政府打詐業務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立委關注打詐狀況以及電子簽章法修法情形。
唐鳳表示,電子簽章法修法已經預告完畢,預計下個月就會送到行政院,希望本會期可以通過。
外界關注修法重點,唐鳳會後受訪表示,主要有2項重點,第一,原本各部會可以透過發函或網站公告方式,讓特定業務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但這可能讓源頭管理的方式效果比較有限。未來修法版本通過後,公部門如果要讓特定業務排除適用電子簽章法,要在3年內立法,如果不立法,先前的發函就會失效。
唐鳳解釋,第二,以前狀況是各國要簽雙邊協定、合約時才會互相認憑證機構,但台灣的國際處境比較特別,未來電子簽章法修法通過後,只要在安全標準相當的情形下,雙邊都加入某個國際組織,這也可以算是互通。台灣未來可能跟美國等國進行數位經濟貿易談判,有這項法條,也是未來談判很重要的前提要件。
唐鳳說,如果要求透過電子簽章才能存取帳戶的話,很多目前跨境的偽冒案件、網路攻擊可能就難以達成,但因為現行電子簽章法並非全面適用,希望修法後可以達到比較全面的防護。(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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