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長高虹安擔任立委期間,涉嫌詐領助理費,14日北檢宣布起訴高虹安等5人。資深媒體人黃暐瀚就分析,高虹安有「三證三險兩生機」,3證為低薪高報、加班浮報、公款私用;3險則是委員知情、友人不捐、助理指控;最後生機在於四位助理及私用回墊。
黃暐瀚在臉書提到,北檢起訴高虹安是基於3事證,首先高虹安辦公室的加班費申報表上,助理實際薪水與申報內容不符,有低薪高報的問題。另外,高辦公室為了請領最大數額的加班費,浮報加班,致使公務人員登載不實。最後是公款私用,助理領了加班費後,回捐辦公室當「公積金」,但高虹安卻用公積金購買許多「私人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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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暐瀚接著分析三險,申報加班費的表格,除了有辦公室主任黃惠玟簽名外,還有高的親簽,所以過程若有任何不法、不實,高都難脫責任。而高的男友李忠庭表示不願意回捐加班費,此說法有利有弊,利者證明助理有權不捐,並非強迫;不利者拒絕回捐,是否代表委員要求助理回捐?至於被起訴的四名助理中,有三人自白有罪,並指控高虹安授意為之,這三個人證,對高虹安非常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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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2生機,黃暐瀚認為四位助理中,三人反咬高虹安,唯有公關主任台大十三妹「公衛文」王郁文堅稱,回捐加班費是自願行為,若說法與高虹安一致,對高相當有利;而高虹安承認曾拜託助理代購私人物品,可並未要求對方使用公積金,事後也都有「回墊」,並未侵佔公積金,讓此案露出一線生機。
不過黃暐瀚也提醒,了解新聞事件,但不必入戲太深,中華民國是「無罪推定」的民主法治國家,任何人在被判定有罪之前,都應該當成無罪!
《TVBS》新聞提醒您:
◎未經判決確定,應推定為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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