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蓮富里鄉長當選人張容榕不就職,將於3個月內補選,為防制賄選及暴力介入,花蓮縣地檢署與縣警局今天舉辦鄉長補選查賄座談會,盼有效防止賄選及暴力介入,淨化選舉治安。
富里鄉公所依法辦理二次宣誓就職典禮,當選人張容榕都未到場,依照地方制度法第82條,出缺日起3個月內要辦理補選,也就是在6月25日前完成補選作業,投票日期尚未決定。
花蓮縣地方檢察署與花蓮縣警察局今天在玉里分局禮堂,舉辦「富里鄉第19屆鄉長補選」查賄座談會,由花蓮地檢署檢察長蔡宗熙主持。
蔡宗熙勉勵執法人員,嚴查賄選及暴力、嚴防假訊息、嚴辦境外資金,持續查處幽靈人口遷徙情形,針對不合理的遷徙情形加強查訪,關注節慶送禮、餐會或宮廟、社區協會、老人會旅遊活動等是否涉及賄選,廣蒐情資,確實保護檢舉人身分,對檢舉事項製作匿名檢舉筆錄以明獎金歸屬,注意現金買票情形。
蔡宗熙表示,執法人員須嚴守行政中立,了解轄區整體選舉情勢,才能建立共識落實各項選務安維工作;花蓮所有檢警調廉應共同凝聚查賄決心,執行各項選舉查察工作,秉持越早開始查緝,越能有效遏阻理念,將經營選舉賭盤、異常設籍、幽靈人口等列為重點項目,為花蓮縣打造清新乾淨的選舉風氣。
花蓮縣警察局長呂世明指出,持續淨化選風的決心與理念,加強注意具幫派背景的候選人及其親屬,防止暴力情事發生,加強查緝假訊息及選舉賭盤影響投票結果。
玉里警分局長林俊廷表示,「維護選舉治安、打擊黑金、杜絕賄選」是警察職責;也呼籲民眾只要發現有賄選具體事證,必依法偵辦,端正民主選風。(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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