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年關心勞工、移工與身障者人權、已67歲的監察委員王幼玲為了救夫,近日進行活體捐腎,她表示這年紀已經是可捐贈的末班車,但自認人生歲月已足夠,捐出一顆腎如果可以讓受贈者過上幾年有品質的生活,「我認為這樣的交換蠻值得!」醫師表示,67歲雖然年齡稍大,但不代表就不能捐,年齡只是考量捐贈的一部分因素,能否捐腎主要還是得看個人身體機能而定。
王幼玲:捐腎不致折壽太多 這樣交換蠻值得
監委王幼玲3/7在臉書發文表示,去年丈夫在她出差調查農業移工問題時,在家昏倒,所幸及時送醫救回一命。但丈夫登記腎臟移植已等待快10年,她認為可能等不到,於是起心動念想要捐腎給丈夫。她表示:「像我這般高齡的捐贈者,已經是允許捐贈的末班車,我很了解多數意見會勸妳避險,會為我不捨得。可是我卻清楚這般中古的身軀和器官,如果堪用,在健康監控下,即便整體功能稍有減損,也不至於折壽太多,而人生歲月這樣也就足夠,如果換來對方幾年有品質的生活,讓我比較放心,我認為這樣的交換蠻值得」。
受贈者感嘆虧待身體 感恩妻子捐腎
而接受腎臟移植的王幼玲丈夫呂政達也在臉書感謝她捐腎,他表示自己經歷近10年的洗腎歲月,還曾被國泰醫院的洗腎室護理師封為魔王,因為他的血管很難打,有次連打7針、連腳都被打。手術後他在床上已躺了兩個多禮拜,傷口疼痛、無法自主小便、吃類固醇和抗排斥藥,讓他回想自己一生,這60年如何虧待身體。
等待腎臟移植與捐贈者人數差距10倍
王幼玲也在貼文同時,已順利出院回到工作崗位,慢慢恢復往常生活,她說現在與過去相比,要調養生息與規律睡眠,以前不在意的事情,現在都有了嚴格的紀律。而111年底,登記需要腎臟移植者有8126人,但這4年中,總計捐贈者僅不到800個,這次的自身經驗也讓她開始思考,「活體捐贈應該被鼓勵推廣嗎?」
年齡不是捐腎的主要考量
腎臟科醫師、瑞東診所院長杜柏村表示,王幼玲以67歲捐腎,相對來說是年紀大了一點,不過年齡只是其中的一項因素,並不是最重要的考量,主要還是要看捐贈者本身的腎功能、身體各項機能而定,過去也曾有奶奶捐腎救孫的案例,如果身體狀況許可,年紀不是問題。
依「人體器官移植條例」規定,身體健康的成年人,可以將一顆腎臟捐給自己的五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配偶是指與捐贈者生有子女或結婚二年以上者,但結婚滿一年後始經醫師診斷罹患移植適應症者不在此限);肝臟疾病因醫療替代方案較少,法律上可酌情放寬至五親等姻親。由於捐贈者有相當的危險性,故捐贈的過程需經過審慎醫學專業評估。
◎ 諮詢專家/杜柏村醫師
原文請見:監委王幼玲67歲捐腎救夫「這樣交換蠻值得」!1關鍵決定能否捐腎 年齡不是主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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