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府會交惡擴大!花蓮縣議會刊登「尋人啟事」點名徐榛蔚

記者 周嘉茹 報導
發佈時間:2023/02/21 16:21
最後更新時間:2023/02/21 16:21
花蓮縣議會在地方媒體報紙刊登尋人啟事。(圖/TVBS)
花蓮縣議會在地方媒體報紙刊登尋人啟事。(圖/TVBS)

花蓮縣議會今(21)日透過地方媒體及議會看板刊登「尋人啟事」,點名花蓮縣長徐榛蔚及副縣長顏新章快和議會連繫。議長張峻喊話「花蓮縣議會隨時可以召開臨時大會,讓重大民生議案儘快通過審議」。對此縣府回應,縣長、副縣長皆非屬應列席人員,延審非議事規則程序於法不合。

花蓮縣議會今日在地方媒體《更生日報》頭版刊登尋人啟事,點名花蓮縣長徐榛蔚及副縣長顏新章「你在哪裡?」喊話徐榛蔚為全體縣民的權益和福祉著想,0918地震和尼莎颱風的災後復建,112年中低收入戶加發生活補助、以及急迫性的交通建設,攸關弱勢族群社會福利等著到議會說明。

 

花蓮縣長徐榛蔚。(圖/TVBS)

張峻在臉書發文,花蓮縣政府各局處每日一篇新聞稿,指議會第20屆第一次臨時大會的遺留議案延後審議,責任在花蓮縣議會。他指出,縣長每天勤跑婚喪喜慶,對於重大議案,議會邀請縣長蒞會說明,「竟以不變應萬變的拒絕和不回應,讓府會的溝通協調機制完全當機」,把執行預算延誤的責任完全推給花蓮縣議會。

張峻表示,這完全顛覆和破壞了行政權與監督權的行使常規,「縣府剛愎自用,不願溝通,更不想說明的態度,已經引起基層民意議論紛紛」,希望花蓮縣政府適可而止,否則將適得其反,花蓮鄉親已經漸漸的失去耐心了。

 
花蓮縣議會要求徐榛蔚及副縣長到議會說明。(圖/TVBS)

對此花蓮縣政府行政暨研考處長吳昆儒回應,縣議會要求副縣長應列席說明,依地方制度法第48條及內政部(88)台內民字第8803107號函釋已明確說明,縣長、副縣長皆非屬應列席人員,延審非議事規則程序於法不合。

對於議會刊登報紙方式縣府尊重,議會有想表達的部分,但是不是代表全部議員意見?縣府的同仁都是戰戰兢兢的工作和建設,就算和議會還在溝通的過程中,但還是會到地方關心。希望審議的部分可以快速進行,縣府重視各項預算還是要經過議會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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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蓮#縣議會#縣長#徐榛蔚#府會#張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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