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查人員大動作搜索,民眾黨立委高虹安的國會辦公室,立法院長坦言兩天前就有接到通知,搜索前立法院秘書長也有接到通知電話,但民眾黨其他立委說「看新聞才知道」,黨團怎麼回應,還得看人在國外的主席柯文哲怎麼表態。
立法院長游錫堃:「大概這兩天吧,我記得我看了看,這不是一個法我就寫依法辦理。」
說是前兩天就有接到通知,搜索前立院秘書長也有接到電話,只是一旦高虹安被檢察官申請聲押,那就不是秘書長一個人決定了,根據憲法增修條文規定,除非立委是現行犯,否則在會期中沒有立院許可,不得逮捕拘禁但也不是沒有前例2020年涉貪立委蘇震清等人,就曾以朝野協商的方式同意羈押,因此司法院只要行文到立院,經過程序送院會同意就能聲押。
說如果有這麼一天就是立院共識決,只是高虹安在12月25日就職新竹市長前,還有立委的保護傘,但如果是就職後被聲押那結果可能不一樣。
律師蘇三榮:「被法院認定是貪污的話,在法院一審判決有罪的時候,依照地方制度法的規定就會立刻停職。」
律師搬出地制法78條,說如果縣市長被認定有貪污遭一審判刑就會被停職,但如果是圖利也就是所謂開後門,沒直接拿好處則是二審才會被停職,只是一旦被停職了根據第82條規定由副市長代理,但如果市長半年以上沒履行職務就有可能直接被解職。
民眾黨團總召邱臣遠:「(主席知道嗎)?我想這個部份應該,進一步都有知道這個消息。」
民眾黨不少人都是看新聞才知道,畢竟黨內老大還在國外,黨團下一步要怎麼因應恐怕還在等主席表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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