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台海局勢備受關注,針對我軍義務役役期是否由現行的「四個月」延長為「一年」引發國人議論。國防部長邱國正近日表示,義務役役期延長茲事體大,但目前已有點眉目,預計在今年年底之前就會公告。相關資訊《TVBS新聞網》整理出7大QA懶人包,關於義務役役期延長與否的疑問一次秒懂。
邱國正近來談到義務役役期延長議題時表示,「茲事體大,攸關全體年輕人權益,我們很慎重的考量,但目前已經有點眉目」。他說,因事涉跨部會,牽涉到軍方訓場、訓員、訓額能否接納,這都沒有問題了。只是各部會間相關的問題還要再做進一步協調,迄今一切進展順利,也會適切公告。至於何時有結論?邱國正透露,預計在今年年底之前,因考量到公告以後還要一年才能執行,如果又跨過元旦的話,又得再跨過一年,「我們期望在今年年底前」。
關於義務役7大QA如下:
一、何謂義務役義務役就是「徵兵制」,是國家徵募軍人的制度,亦稱為常備役、充員兵役等,意指全體國民若符合一定條件,均須強制性加入軍隊服役一段時間,也因具有強制性、非自願及非終生性,因此實施徵兵制的國家通常會同時實施募兵制,讓自願選擇以軍人為長期職業的人,在義務役期完畢後繼續在軍隊服役。
二、我國現行兵役制度

三、哪些人需要服義務役?
我國男子只要年滿18歲、體格達到一定標準且無緩徵事由者,就須遵從其徵兵義務,規定是20歲時入伍,如果是在就學中的學生或其他因素可以延緩入伍。
四、義務役為何改為4個月?
前總統陳水扁於2001年指示施行廢除徵兵改募兵的政見,責成國防部成立專案小組進行有關招募評估,立法院2003年通過志願士兵服役條例修正案,正式確立以志願役為主,義務役為輔的制度。
2018年12月19日起,前總統馬英九執政時期進入「募徵併行」時代,非志願役而達到役齡的常備役男性則改服4個月軍事訓練役;另外,一般替代役役期從1年又15天縮短至6個月,研發及產業儲訓替代役役期則由3年縮短至1年半。
五、關於義務役可能延長為一年討論

六、這些人可能是義務役延長為一年制的第一批
針對義務役是否延長役期,邱國正表示,最快今年底前有結論,原因是考量到公告以後還要1年才能執行,若跨過元旦又得再跨過1年,因此希望在今年底之前有結論。
若在今年年底前確定延長為一年制,案時程推算,最快將在2024年上路,屆時2006年出生的役男滿18歲,可能會是適用新制的第一批人次。
七、義務役役期延長對後備教召有影響?
邱國正曾說,若未來役期延長,教召還是比照目前的作法。因為教召訓練就是回復當初在服役期間的專長,對突發狀況的應對有所幫助;至於要隔多久時間實施,可視狀況再做調整。此外,為滿足後備部隊選充需求,國防部自2021年起解除「編管8年」政策,放寬至「退伍12年」,主要針對8年教召未滿4次之軍、士官(不包含士兵),以確維教召公平性,並有效維持後備部隊戰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