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夫婦要求協商,陳致中的委任律師林志豪證實,陳致中夫婦做決定前問過家人,家人也沒有反對,由於扁案中,家人之間有利益衝突,也因此扁家是不是策略性選擇,讓陳致中夫婦認罪以獲得較輕的罪行,而犧牲其他人的利益,也引發話題。
陳致中(97.12.30):「這部分檢方已經調查,我不方便說明。」
陳致中低調不回應,到底認罪協商家人知不知道?委任律師林志豪說,其實家人都清楚。律師林志豪:「我會問說那這樣,是不是家人有沒有反對意見,或是怎麼樣。」記者:「那陳致中怎麼說?」林志豪:「他是提到沒有反對的意見。」
一旦陳致中夫婦和檢方協商成功,夫妻倆清楚交代錢的流向和匯回海外資金,可望獲得法院減刑,而且就算認了洗錢罪,檢方還是要證明陳前總統是重大犯罪獲取不法所得,才會構成他的貪污罪。
但是換個角度想,兒媳認罪後也許法官對扁家四大案,心證更加明確,也就證明陳水扁和夫人吳淑珍貪污和洗錢罪,犯行明確。林志豪:「有一部分他要去協商,有一部分他沒有要去協商,或者是他沒有辦法協商部分,這中間客觀來說,大家會有一些相互的影響,那相互影響從訴訟上來講,從其他方面來講他們認為這是不是犧牲,還是他們認為無論如何都要這樣做,我們旁邊的人沒有辦法講什麼。」
是不是天下父母心,扁家人願意讓陳致中夫妻倆認罪協商,換取較輕的罪行,就算證詞對自己父母不利,這個答案也只有扁家人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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