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致中向特偵組請求協商的當天,其實剛好也是陳前總統二度開羈押庭,由於特偵組證實,陳致中的確有請求協商,但不是認罪,因此外界解讀,陳致中只是純粹想說明資金流向,沒有打算認罪,因為一旦認罪,也將會間接影響陳水扁夫婦的審判。
12月18日,經過8個小時,前總統陳水扁再次裁定無保獲釋,而就是這一天,陳致中也委託律師送了陳報狀,向特偵組認罪協商。
還原協商經過,16日陳致中找了律師林志豪,表達願意向特偵組請求協商和說明,隨即在下午電話聯絡檢察官朱朝亮,檢方表示要開會決定,於是隔天朱朝亮透過書記官轉達,希望收到書面資料,接著林志豪就在18日下午遞交陳報狀給檢方。
陳致中夫婦真的想認罪嗎?不僅特偵組否認,有律師也不這麼認為。律師莊秀銘:「以陳致中他不可能做認罪協商,因為他認罪協商,就要來證明他的母親跟爸爸是貪污、拿人家的錢,所以我想他不可能做認罪協商動作,他只不過是想把錢丟出來。」
就在陳致中夫婦請求協商說明的同一天,其實也是女兒陳潔歆2歲的農曆生日,而姊姊陳幸妤當天也剛好投書平面媒體,表達自己清白被謀殺!由於一但認罪,也可能害到自己的父母親,到底陳致中夫婦認罪的理由,以及陳水扁知道兒子認罪是同意還是反對?只有當事人最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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