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水扁無保獲釋,特偵組抗告成功,高等法院不但發回更裁,還重話說了無保釋放是違反司法正義,而地院法官也由周占春換成蔡守訓,到底可不可能羈押成功,法官蔡守訓會不會接受高院的意見,檢辯雙方的激戰可以想見,也讓陳水扁的委任律師,頓時壓力大增。
高院發言人溫耀源情大白(97.12.28):「我們的主文是原裁定撤銷,我們的理由非常的多。」
高院再次發回更裁,11頁新聞稿,詳細列出撤銷陳水扁無保釋放的四大理由,認為陳水扁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證人和滅證之虞,罪刑重達無期徒刑,不能無保釋放。
針對地院法官裁定的內容,高院表示,隨扈只有保護安全的責任,沒有監管權力,陳水扁曾經支開隨扈獨自行動,加上扁家在海外,至少有5億7千萬,認為陳水扁有逃亡的動機,發回台北地院重新裁定。
2度發回北院更裁,第一次高院只發了一張新聞稿,表示本案發回重審,為妥適之處理;第二次,內容卻整整寫了11頁,內容明顯和北院法官較勁。
直接點出法官周占春的思考,違反日常生活經驗法則,無保釋放的理由太牽強。溫耀源(97.12.28):「附了這個條件,代替重罪羈押的必要性,有違司法正義的實現。」
希望北院「應本法律精神和本裁定重新來過」,高院把話說的很白,接手的法官不論是不是蔡守訓,這一番話,也足以讓陳水扁的委任律師倍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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