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告
xx
xx
"
"
回到網頁上方

特偵押扁抗告 高院發回地院更裁

記者 謝孟潔 / 攝影 蕭遠斌 哀招賢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12/28 07:36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陳水扁二度無保釋放,特偵組抗告成功!台灣高等法院凌晨裁定,發回台北地方法院重新裁定,高院法官認為陳水扁所犯的罪重達無期徒刑,而且有勾串證人、滅證和逃亡之虞,再度否定原來承審法官周占春的法律見解,雖然高院拒絕「自為裁定」,但這回要北院要維護「司法正義」。

11頁新聞稿,高院列出撤銷陳水扁無保釋放的四大理由,3位合議庭法官認為,陳水扁犯罪嫌疑重大,有逃亡、勾串證人和滅證之虞,罪刑重達無期徒刑。高院發言人溫耀源:「我們的主文是原裁定撤銷,我們的理由非常的多。」

高院指出,隨扈只有保護安全的責任,沒有監管權力,陳水扁曾經支開隨扈獨自行動,加上扁家在海外至少有5億7千萬,認為陳水扁有逃亡的動機,發回台北地院重新裁定,但高院為何拒絕自為裁定。

記者:「為什麼沒有做自為裁定?」溫耀源:「我剛剛已經講了,其實我剛剛已經講了,我們已經恢復到送審的情況,送審是由地院的法官依據事實,審酌有無羈押的必要。」

兩度發回北院更裁,高院上次只用一張新聞稿,這一次卻多達11頁,內容也明顯和北院法官較勁,高院上次說「本案撤銷發回重審,為妥適之處理」,這次洋洋灑灑指出,周占春的思考違反日常生活經驗法則,無保釋放的理由太牽強,何況陳水扁已經損害國家形象,裁定無保釋放違反司法正義,希望北院「應本法律精神和本裁定重新來過」。

高院把話說的很白,接手的法官蔡守訓能不能接受,最快週一有答案。

◤人氣精選文◢

👉揭密!最愛背的包款會洩漏真實個性?

👉 小資守財不易!5大易破財行徑大公開

👉8大招財錢包色彩推薦!換上財運滾滾


#陳水扁

分享

share

分享

share

連結

share

留言

message

訂閱

img

你可能會喜歡

人氣點閱榜

網友回應

其他人都在看

notification icon
感謝您訂閱TVBS,跟上最HOT話題,掌握新聞脈動!

0.0853

0.0368

0.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