扁家弊案移審台北地院,究竟該由誰接手?22日庭長會議認為,由周占春審理的扁家洗錢四案,與先前蔡守訓審理的國務費案,相互牽連、無法切割,為避免見解歧異、應該併案;而過去慣例,通常是後案併入前案,若農曆年後協調不成,庭長會議將投票決定,為扁案法官投下變數。
扁案法官要換人了嗎?接連兩次裁定陳水扁無保釋放,審判長周占春引發諸多爭議,22日台北地院庭長會議就討論到,周占春抽到的扁家洗錢弊案,和95年蔡守訓審理的國務費案,具有牽連關係、難以切割,為避免歧異判決及浪費司法資源,2名審判長應協調併成一案,對此,蔡守訓表示願意讓賢,但會尊重過去後案併前案的慣例。
台北地院庭長黃俊明:「因為羈押的程序問題,會影響到實體(審理)的進行,所以合議庭還有庭長這邊,大家也覺得說,似乎大家先溝通一下,是不是把協調的時間往前挪。」
由於蔡守訓審理國務費案已經2年多,周占春傾向把國務費案併給蔡守訓,另外3案仍應由他審理,並強調不會受蔡守訓的見解拘束,但庭長會議認為扁案應該併由一個合議庭審理,如果蔡守訓讓出,由周占春1人全部包辦,並非不可能;但在人選確定前,周占春發出的傳票得先追回。
台北地院發言人黃俊明:「也是會要求被告辯護人來閱卷,所謂追回傳票,只是他們考慮到,用最適當的方式(如發函)來處理而已。」
扁案上百件卷宗,閱卷費時,加上是否羈押陳水扁一天不解決,農曆年前要開庭,機率微乎其微;預計年後,如果協調還是沒結果,將由庭長開會投票,決定由誰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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