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新成立的數位發展部,台灣維新台北市長參選人蘇煥智,昨(3)日在臉書貼文,質疑是否有需要數位發展部,批數位發展部是定位模糊的新部會,也是快速擴權的部會,新設的部會人員約600人,預費卻高達210億以上,幾乎將近警政署的預算,而且外包比例非常高,讓人覺得很容易以計劃養網軍,行對人民監控,對異議者的監控之實,他認為應該早日予以廢除。
對於數位發展部,蘇煥智認為是定位模糊卻組織龐大,數位發展部其下有6個司、6個處、2個署、4個法人,6個業務司定位模糊,還比交通部多了2個司,還新設資通安全署與數位產業署,但比較一下,交通部連1個署都沒有,數位發展部新增2個署,其地位相當於警政署、水利署,但目標模糊,怎麼能夠讓人口服心服?尤其對於辛苦的警察署警政系統及辛苦救災的水利署水利人員,怎麼讓人服氣呢?
蘇煥智也批,蔡政府迷信唐鳯而量身打造數位發展部,其實犯了幾個嚴重錯誤觀念,首先是把行政院幕僚輔助單位跟業務單位混在一起看待,再來是把政府數位能力不足,跟成立數位發展部混為一談,目標紊亂,而且數位發展部究竟是公權力單位或是研究單位?蘇煥智認為兩者已經混淆。蘇煥智也認為,數位產業推動,應保留在經濟部。
蘇煥智表示,數位發展部實無設立之必要,反而是各部會應如何強化數位網路管理能力,才是重點。蘇煥智也提出幾點具體建議。第一,國發會是行政院的幕僚單位,不是業務單位,其角色應重新調整。應強化國發會資訊處的功能及人力,作為整合全國數位環境及數位能力的幕僚。至於是仿效日本數位廳的作法,提升為署,可能要再作評估。第二,警政署應強化數位犯罪偵查能力,成立數位警察局。
第三,蘇煥智表示,國防部應該成立數位防衞及作戰部隊。第四,經濟部下增設數位及新創產業辦公室。第五,NCC應只保留頻譜公平分配的獨立權能,有關行政管制及執行權能,仍應歸還原交通部數位及電信總局負責。
蘇煥智認為,成立數位發展部只是增加政府的疊床架屋,反而效率不彰,容易互推責任,增加人民的困擾。而新設的部會人員約600人,預費高達210億以上,幾乎將近警政署的預算。而且外包比例非常高,讓人覺得很容易以計劃養網軍,行對人民監控,對異議者的監控之實,所以數位發展部只是假藉數位科技之名而行奪權之實,而且藉口數位安全,行監控異議者及養網軍之實,應該早日予以廢除,重新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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