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昨天親自到吳淑珍的住處就訊她,其中主要鎖定的就是竹科購地案,究竟是為什麼要收受辜成允的4億元,對此,吳淑珍解釋就是蔡銘哲說辜家要捐政治獻金,而且只有收到2億元,不過蔡銘哲卻緊咬說這筆錢就是收賄,而且吳淑珍還很大方地拿出其中的1億,讓蔡家三姊弟以及收押的前竹科管理局長李界木一起分享。
辜成允為了竹科購地案付出的4億元,究竟為了什麼?台泥董事長辜成允(97.11.14):「對於這4億是不是一個政治獻金?那這個事實上不是政治獻金,它是一個佣金的支付。」
付錢的說是佣金,但收錢的卻叫這政治獻金,因為吳淑珍偵訊時供稱,當初居中的蔡銘哲,就只有說有人要挺阿扁,要捐政治獻金,所以她就收到2億,4億的數字,她根本沒聽過。
但蔡銘哲卻坦承,這筆錢就是處理土地的手續費,大白話就叫收賄,2億確實匯給了扁家,另外1億則依指示,換成現鈔搬進官邸,剩下的1億則是吳淑珍同意他們3姊弟和李界木分贓,雙方各說各話,但若真是政治獻金,也總得符合時間邏輯。
2003年8月,辜成允說他透過辜仲諒,和蔡銘哲約定付出4億元佣金,隔年2月行政院核定購地案,2005至2006年,辜成允陸續匯4億元,但問題是這時陳水扁已經選完,又何必再接受政治獻金。吳淑珍律師李勝雄(97.11.15):「都是選舉前(說要捐),但有的錢是後來才知道(有捐),選舉後已經捐進來了,她台灣不需要錢,她說匯到海外去。」
律師的意思是,雖然有人選前承諾要捐,但真正捐款到位卻是在選後,而且蔡銘哲才是主導政治捐款的人;但蔡銘哲和其它被告的供述,只怕不是如此,該有什麼樣的證據讓真相浮現,考驗檢方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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