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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經過近7小時偵訊後,在下午4點35分遭到檢方聲押,隨即被移送到台北地方法院,而北院正在閱卷,閱卷後將開聲押庭,時間可能是在晚間8點,將決定是否正式收押陳水扁。
由於陳水扁是被聲押禁見,因此是一人留在候審室,連律師都無法進入;相關國安人員則部署在出入口和候審室外,另外北院外也部署了警力,以防衝突發生。
而特偵組出動了5名檢察官蒞庭,將向法官說明聲押陳水扁的理由,因為在刑事訴訟法規定,如果要收押,必須由檢察官來說服法官,有關被告涉及的相關罪證,收押要件包括是否有逃亡之虞、是否有串證或湮滅證據之虞,另一方面則是所犯本刑5年以上,而陳水扁涉及的五大罪嫌,其中光是侵占公有財物和詐領公有財物,就已經分別是10年、7年以上的重罪。
特偵組預計在晚間7點召開記者會,說明今天偵訊過程以及聲請羈押理由。
前總統陳水扁被聲押五大罪狀 | ||
項目 | 罪名 | 原由 |
一、</font> | 涉嫌貪污 | 疑似和前國安會秘書長邱義仁詐領安亞專案等,7年貪污重罪、龍潭購地案 |
二、</font> | 侵占 | 藏匿國安局調查局等單位的公文,涉嫌隱匿公文</font> |
三、</font> | 偽造文書</font> | 使用百貨公司禮券發票申領國務機要費</font> |
四、</font> | 詐領財物 | 涉嫌詐領國務機要費的機密費約1億元,用在陳致中罰單等私人用途,刑責10年以上</font> |
五、</font> | 洗錢 | 把錢匯到國外的洗錢案 |
資料整理:TVBS網路編輯組</fo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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