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涉及貪污等弊案,檢方今天再度傳喚林姿妙調查。林姿妙在開庭前受訪說,希望檢察官趕緊偵結,還她清白。
林姿妙表示,今天是第四次出庭接受偵訊,每次檢方傳喚她都準時到案說明,她為人做事實實在在、清清白白,希望檢察官趕緊偵結,還她清白。
宜蘭檢方偵辦宜蘭縣政府民國108年羅東某土地免徵增值稅貪污等弊案、若干疑似財產來源不明等案,於今年1月13日首波指揮廉政署前往縣府等相關30餘處所搜索,約談30多人到案說明,其中林姿妙、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等10多人被列為被告。
今年2月,檢廉再度發動搜索,林姿妙及林羿伶因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一度被檢方聲請羈押。法院之後裁定林姿妙新台幣80萬元交保,林羿伶40萬元交保。(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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