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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永成供扁親匯機密費 扁辦反駁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11/05 13:49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遭羈押,被指說國務機要費的機密外交支出流向私人帳戶,陳前總統辦公室發出新聞稿澄清,再次強調,沒有所謂馬永成詐領、侵佔國務機要費情事。同時也說明,機密支出沒有記載在國務機要費帳目當中,不表示就真的沒有所謂的機密外交。最後陳前總統要呼籲馬總統應該要追查洩漏國家機密責任,維護台灣國家利益。




 






 









陳前總統辦公室新聞稿 全文


針對昨日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遭羈押,媒體指稱國務機要費的機密外交支出流向私人等報導,陳前總統辦公室澄清如下:


一、國務機要費皆用盡於公務,沒有詐取、侵佔事實


陳總統已於日前應訊時向檢方完整交代國務機要費用途與流向,並明確表示絕對沒有一毛錢來自外交部的預算。國務機要費絕對公款公用,每一分錢都用於公務,絕對沒有流入私人的口袋。同時,國務機要費用於機密外交之經費,與外交部所編列之外交預算用途不同,並無重複核銷情形,更無所謂馬永成詐領、侵佔國務機要費情事。


 
二、機密支出未明載於國務機要費帳目不表示未支出


國務機要費與特別費相同,一經領出就失去其辨識性,因此檢方應詳盡查證陳前總統所提出之國務機要費支出是否用於公務,才能發現真實。更何況為確保國家安全與國家利益,國務機要費若用於機密外交,自須遵守機密外交之運作原則,善盡保密責任,不能因為國務機要費帳目沒有明載機密支出,即遽以認定無機密外交之實。


三、應追究洩漏國家機密責任,維護台灣國家利益


另針對壹週刊對台灣與泰國間往來等機密外交之報導,無論其內容真實性為何,陳前總統認為,此項報導都已經觸犯洩漏國防以外之國家機密罪嫌,嚴重損及台灣利益,打擊台灣國家形象,呼籲馬政府應立即追究洩密責任。如果放任台灣機密外交被任意揭露,無疑是讓外交休兵淪為外交投降、外交輸誠,置台灣國家安全於不顧。<br>
 

資料來源:陳前總統辦公室 2008年11月05日</font>

#陳前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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