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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盛茂案開庭 法官追加圖利罪嫌

記者 周欣怡 / 攝影 莊其源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8/10/06 10:3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隱匿公文和洩密案第三度開庭,首度公開審理,庭上葉盛茂還是堅持有將公文交給陳水扁,而且會交給當時的元首,是因為局長的職責;不過法官不採信葉勝茂說詞,當庭又追加葉盛茂圖利罪和公務員登載不實二罪,全案將於8日再開庭,傳喚證人陳水扁,和葉勝茂當庭對質。

上週五才被追加兩條洩密罪的前調查局長葉盛茂,這回再踏進法院,罪可是又被連加二條,因為法官當庭又加了圖利罪,和沒依國家機密法就將公文核定為極機密的,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對於公文給了誰?葉盛茂堅持交給了陳水扁,但為何會把這份疑似是扁家洗錢的犯罪情資,交給關係人而非最高檢,葉盛茂維持在記者會的說法,堅持我沒犯罪,因為局長的職責就是要向元首報告,而且他相信陳水扁一定會做妥適的處理,至於不讓消息走露,則是為了防止選前動盪。

對於這樣的回答,法官當庭問:你的一切作為是否是為了保官?葉盛茂回說:絕對不是!甚至還自曝說,其實陳水扁一上任就要他接調查局長,但為了維持體制,他是延後1年多才接任。

同一時間,2位調查局的官員,洗錢防制中心主任周有義和承辦人鄒求強,也再度以證人身分到案;這次的焦點有二個,就是鄒求強為什麼要跳過課長越級報告,鄒求強回說,因為95年底澤西島情資送來後,當時葉盛茂就交待今後若有類似情資,就直接和周有義主任來向他報告。

至於為什麼沒有把澤西島的情資製作成公文,鄒求強解釋因為收到情資時,帳戶已經關了1年,加上沒有指出金錢流向,才會只有報告書;最後,為何會超越只有機密的權限簽到極機密?鄒求強表示,因為葉盛茂老是把非常機密掛上嘴上,他才會自行揣測勾了極機密。

#葉盛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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