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日前以「檢出禁用藥物」為由,於6月13日起暫停台灣石斑魚輸入,今(29)日又再稱從台灣2批石斑魚檢出藥物,國台辦發言人馬曉光直言,說明相關問題根本沒有得到解決。對此,農委會做出回應表示,近期沒有石斑魚活魚運至中國,且已提出檢驗合格證據,中國至今未回應,有疑問可協調國際機構檢視,而非透過國台辦無的放失,「中國政府既提不出科學證據,也不遵循國際規範,胡亂指控,令人不解和無法接受」。
農委會表示,自6月10日中國發布將於6月13日起暫停我國石斑魚輸入中國後,我國即未有輸中的石斑魚活魚運送至中國。
農委會指出,針對上次中國所指控我國石斑魚養殖場有禁藥檢出之問題,農委會漁業署立即針對中方所提供資訊,回到產地將11家養殖場進行採檢養殖場內的魚體、底土及池水,送交實驗所檢驗,結果顯示包含四環黴素類、孔雀綠/還原型孔雀綠、結晶紫/還原型結晶紫等皆未檢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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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說,透過科學證據證明我國的石斑魚安全無虞。並於6月17日透過兩岸動植物檢疫聯繫平台提供給中方,迄今未獲得回應。有關今日國台辦再次聲稱石斑魚的藥物檢出,為何中國國台辦不向他們的海關總署詢問我方提供的科學證據,「如果中方對於我方提供的科學證據仍有疑問,歡迎透過國際或第三方驗證機構來共同檢視,而非透過國台辦無的放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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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委會表示,針對有關國內石斑魚的用藥及生產安全管理,2000多戶石斑魚養殖戶皆配合農委會的安全用藥管理。為避免少數業者違規,農委會在產地全面監控及檢測結晶紫/還原性結晶紫。今年目標抽驗120件水產品,迄今檢驗100件(石斑84件,午仔16件),均未檢出。
農委會強調,我國從事農漁畜產品出口貿易皆依照國際規範,並遵循相關國際標準程序,無論是美國、日本等皆可順利完成農產貿易,「惟獨輸入中國被冠以莫須有的汙名,這對兩岸農產品貿易沒有助益,中國政府既提不出科學證據,也不遵循國際規範,胡亂指控,令人不解和無法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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