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遭羈押後,特偵組今天再接再厲,約談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以及扁辦主任林德訓、秘書陳心怡到案說明,主要是因為特偵組認為,馬永成、林德訓,對於國務機要費有監督管理義務,因此檢方再度約談,釐清他們的法律責任。
經過3個半小時的偵訊,前總統副秘書長馬永成,終於走出特偵組。前總統府副秘書長馬永成:「針對相關的案件來做詢問,檢察官想了解的部分,我也都充分就我所知的部分,向他充分說明。」
不只馬永成,還包括扁辦辦公室主任林德訓,以及秘書陳心怡,也都被約談到案,主要是因為查黑中心檢察官陳瑞仁,偵辦國務機要費,鎖定發票單據,吳淑珍以不實發票核銷涉貪1480萬,陳鎮慧涉嫌偽證遭到起訴,並未對無單據部分調查。
但是,特偵組調閱審計部有關國務機要費的函釋,認為馬永成、林德訓,對於國務機要費支出有管理監督的義務,因此在9月25日羈押陳鎮慧後,隔天再度約談林德訓、馬永成。
根據審計部有關「總統府國務機要經費支用程序規定」,國務機要費由會計處另設專帳,其原始憑證依會計法相關法令,由專人保管,涉及機密費部分,由總統府秘書室,指派專人比照辦理。
也就是說,陳水扁支領的機密費用必須經過監督,但是這些錢不但沒有支出憑證,就由前總統府出納陳鎮慧領出,由於有法律新見解,馬永成、林德訓才又再度被約談,釐清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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