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地檢署今天早上將以他案被告身分傳訊葉盛茂,證人身分傳陳水扁,檢察官將當庭提示在葉盛茂家中搜出的公文影本給陳水扁,確認他所稱的「情資」是否與影本格式相同。
葉盛茂9月2日坦承,兩度向陳水扁報告前第一家庭疑似洗錢情資 ,第一次是2006年12月5日,澤西島通報陳水扁妻子吳淑珍海外資產情資 ,另一次則是今年1月28日開曼群島通報的媳婦黃睿靚在瑞士開戶的情資。
但陳水扁9月3日通通否認,強調只是看到一些情資報告,「沒有看到什麼公文不公文」。因此檢方將提示影本請陳水扁答辯,若陳水扁坦承看過,則表示他一直在說謊,觸犯隱匿公文罪。而如果否認看過,檢方很有有可能當庭安排兩人對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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