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檢察官許永欽,遭控在調查台開案時,有調查員呈報前總統陳水扁可疑的帳戶資料,卻遭置之不理,經過法務部調查,認為許永欽當時認為調查員提供資料與台開案無關,而且建請正式以公文函送或報請指揮,沒有縱放的事情。
檢察官在偵辦台開案的時候,到底有沒有吃案的疑慮?法務部調查小組的調查結果認為,當時檢察官許文欽認為,調查員提供的資料跟台開案無關,而且有以公文函送報請另案偵辦,沒有縱放的事情。
法務部常務次長吳陳鐶:「調查機關和檢察機關,都沒有吃案的情況,情治中心已經交給廉正處,廉正處已經移送給台灣高等法院的查黑中心。」
調查指出當時許文欽請調查員,依規定正式以公文函送或是報請指揮,而調查員也確實依照規定交給該局廉正處辦理,並且移送高檢署查黑中心另案偵辦,因偵查不公開,所以外界不知內情,所以承辦台開案的檢調人員,並沒有違反作業程序,私自提供資料、私自辦案吃案,或是放縱不予偵辦的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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