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公文,不只遭到檢方求刑2年6個月。現在監察院方面的分案調查報告也已經即將完成,負責此案的監察委員錢林慧君今天上午表示查到的情節已經達到彈劾標準,將會針對葉盛茂提出彈劾不過由於葉盛茂已經退休,除非被法院判決褫奪公權,否則不論彈劾或判刑,都不會影響葉盛茂繼續領取退休金。
監察院磨刀霍霍,準備開鍘了。監察委員錢林慧君:「昨天的起訴,我們覺得跟我們調查資料滿符合的,也是我們覺得可以彈劾的部分。」
在調查報告完成後,監察院近期內將會針對葉盛茂提出彈劾,只不過,就算彈劾案最後交付審查,通過成立,已經辦理退休的葉盛茂,每個月高達6萬多元的退休俸,還是可以照領不誤。錢林慧君:「他的退休金你根本沒辦法追回,這是公務人員懲戒辦法,需要修法的地方。」
銓敘部二科科長:「我們的規定是說,除非被褫奪公權,從褫奪公權之日起暫停退休金。」
真的就這麼沒輒嗎?依照公務人員退休法規定,除非死亡,要不只有被褫奪公權、喪失中華民國國籍,或是曾經犯下內亂、外患罪,經判刑確定,才會喪失領取退休金的資格,而且即使被褫奪公權,也只是暫停領取,一旦恢復後,還是可以繼續領下去。
也就是說葉盛茂不用退回任何用人民納稅錢給的退休金,彈劾,充其量,只有名譽上的懲罰,荷包還是滿滿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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