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方查出前調查局長葉盛茂,涉嫌隱匿95年12月有關吳淑珍在新加坡帳戶的情資,巧合的是,同年10到12月,陳致中3度往返日本,當時國務費案、台開案正在密集審理,吳淑珍還因為出庭昏倒,陳致中卻密集出國,檢方懷疑,很可能是葉盛茂已將情資「上報」,動機可疑。
記者(2006.12.15):「夫人,你有沒有怎麼樣?」
95年12月15日,吳淑珍出庭國務費案,應訊昏倒,兒子陳致中卻被媒體捕捉到,下午就出現在日本。記者(2006.12.15):「美國有沒有投資或是置產,是急著要去處理嗎?完全沒有?」陳致中:「…。」
沒留在台灣照顧母親,反倒是搭乘日亞航頭等艙,急急忙忙飛往美國,還是由經由日本東京轉機,時間點更「恰巧」和葉盛茂首度取得疑似洗錢情資,同一時間。
95年間,前第一家庭陸續爆發台開案、國務費案,吳淑珍也成了被告,但光是95年10月到12月間,3個月內,陳致中就飛往日本3次,最長時間還待了1個多月。
加上黃芳彥將7000萬台幣匯往新加坡,時間恰巧也是在95年5月,匯款時間和出國時間點的種種巧合,讓檢方懷疑,很可能是葉盛茂將情資「上報」,引發後續效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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