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調查局洗錢防治中心調查員,在內部網站張貼文章,指出95年6月,就曾將陳水扁在台新銀行可疑帳戶的資料,呈報給檢察官許永欽,建議追查,但卻遭置之不理;被質疑吃案,上午許永欽出面駁斥,強調當時調查局提供的資料,與台開案案情無關,才沒有分案調查。
一篇調查局的內部文章,讓檢察官許永欽被質疑吃案,調查員許定家還有鍾高明兩人,在內部網頁上公開駁斥,表示無法容忍調查局、洗錢防制中心,再受任何不實指控;明確指出,在95年6月5日早上9點,3位調查員走入北檢,展開當天的羅生門。
文章裡強調:文件送去台北地檢署的時候,經過局長批示同意,要馬上將陳鎮慧資料交付,爭取辦案時效,內容牽涉到陳水扁在台新銀行南門分行的祕帳,沒想到,檢察官許永欽連看都不看,回到辦公室,有人問3位調查員為什麼垂頭喪氣?我回答被打了一拳,文章最後署名以示負責,當天帶2位調查員去的科長,也簽名背書。李亮珷:「我確實有帶2位調查員去,去找許檢察官。」
檢察官許永欽:「在法律的正常程序來講,一個案要一個案來辦,我不可能對現任元首進行刑事的調查。」
雖然憲法明文規定,總統有刑事豁免權,但從來沒有說過不能調查案件,偵辦台開案的吃案疑雲,法務部已經另案深入調查,寫文章出來的調查員表示,都願意配合;許永欽說跟台開案無關,所以沒辦,前調查局長涉嫌隱匿公文,也說是因為忙退休忙忘了。越滾越大的洗錢疑雲,黑幕重重一件一件的翻開來攤在陽光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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