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平均地權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炒房最高可處新台幣5000萬元罰鍰,限期未改善者,可連續處罰;草案將送立法院審議。
內政部於行政院會後發布新聞稿指出,草案重點包含,一、限制換約轉售預售屋或新建成屋買賣契約,買受人除配偶、直系或二親等內旁系血親,或經內政部公告的特殊情形外,不得讓與或轉售第三人;建商也不得同意或協助契約讓與或轉售,違規者均可按戶棟處罰50萬元至300萬元。
二、重罰炒作行為,內政部指出,草案明確規範若有散播不實資訊影響交易價格、透過通謀虛偽交易營造熱銷假象、利用違規銷售影響市場交易秩序或壟斷轉售牟利,或是以其他影響不動產交易價格或秩序的操縱行為進行炒作,都可按交易戶數處罰100萬元至5000萬元,經限期改正但未改正者,並可連續處罰。
三、建立檢舉獎金制度,內政部說,民眾可檢具證據,檢舉不動產銷售買賣或申報實價登錄違規行為,如經縣市政府查證屬實,將由實收罰鍰中提充一定比率金額作為獎金。
這次修法也管制私法人購屋,內政部說,草案增訂私法人購買住宅用房屋許可制規定,並限制取得後於5年內不得辦理移轉、讓與或預告登記;另外,草案也規定,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建商應於30日內申報登錄;違規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元至15萬元。(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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