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天說,為遏止不動產炒作去年提出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經行政院審查後微調,除將炒房的罰鍰上限從新台幣500萬提高到5000萬外,也增訂買受人若因重大變故,可例外不受預售屋換約轉售限制。
內政部向中央社記者表示,為遏止不動產炒作,健全交易秩序,去年12月擬具平均地權條例修法草案報行政院,修法5大重點包括限制預售屋換約轉售、重罰不動產炒作、建立違規檢舉獎金制度、私法人購買住宅採許可制,以及預售屋解約應申報實價登錄。
內政部指出,這項草案在行政院審查期間,經蒐整各方意見後有微作調整,除明確規範不動產炒作的定義外,另為達到立即重罰及遏止炒作的效果,並將不動產炒作的行政罰鍰上限,由500萬元大幅提高到5000萬元,因此不另修訂刑罰處罰規定。
內政部說,此外,這次草案也增訂,內政部得以公告方式,規定買受人在簽約後,因重大變故,例如非自願失業等導致無力繳款者,可例外不受換約轉售的限制,以利買受人因應特殊情形所需。
內政部表示,這次修法內容都符合憲法契約自由等規定,調整後將更為周延完整。草案將在行政院會通過後,送立法院優先審議,希望能儘速完成修法,使不動產市場更能穩健、有序發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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