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10日)通過明年7月新進公務人員的退撫新制修法 ,將由現行採行的「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強制提撥費率為15%,初任人員負擔35%,政府負擔65%,適用對象不包含已退休及現職人員。
行政院會今通過「公立學校教職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條例」草案、《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第98條、第100條修正草案,以及考試院所擬《公教人員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根據銓敘部日前已提出「公務人員個人專戶制退休資遣撫卹法草案」,給付制度方面,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者,採行確定提撥制,主要以「強化個人退休金財務自主及兼顧退休所得適足保障」為目的。
草案規範,設立個人退休金專戶,由公務人員於在職期間與政府共同撥繳費用存入該專戶累積孳息,並輔以自主投資理財平台、完善退休金自主管理機制、定期教育訓練及稅賦優惠設計等配套措施,使其專戶增加孳息,以利維持退休所得的適足性,並兼顧政府財政負擔。
依《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規定,主管機關應為112年7月1日以後初任公務人員,重行建立新退撫制度,因此銓敘部提出公務人員全新退撫制度規劃方案,適用對象為112年7月1日以後的初任公務人員,不包含已退休和現職公務人員。
考試院指出,初任人員在職期間強制提撥費率為15%,其中由初任人員負擔35%,政府負擔65%;初任人員也可自願增加提繳到個人專戶,每月上限為5.25%。個人強制及自願提繳的費用,都不計入提繳年度薪資收入課稅。
不過確定給付制改為確定提撥制,導致現行退撫基金未來不再有初任人員提撥收入。考試院說,《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第93條也同步修正,退撫基金提早用罄財務缺口,由政府編列預算撥款補助,保障現職人員及已退休人員領取退撫給與之權益。
銓敘部長周志宏今在記者會上表示,每年初任公教人員大約1萬人,個人帳戶必須依照年資來計算,個人帳戶所得替代率高於現行制度。教育部人事處長王崇斌表示,每年新進人員大約3000至40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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