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長林姿妙的女兒林羿伶涉弊案,宜蘭檢方聲押後宜蘭地院裁定請回,但檢方提抗告,高院昨天裁定發回地院更裁。林姿妙今天說,「希望司法趕快調查清楚,還我們清白」。
宜蘭地方法院表示,林羿伶案今天已分案,並傳喚當事人、通知辯護人,明天上午將重新召開羈押庭審理,決定羈押與否。
宜檢偵辦宜蘭縣政府108年羅東某土地免徵增值稅,2月22日指揮廉政署展開第二波搜索行動,並約談林姿妙、林羿伶與宜蘭縣農業處長康立和等多人到案。
檢察官複訊後,認定被告林姿妙、林羿伶、康立和涉嫌貪污治罪條例圖利罪,林姿妙另涉財產來源不明罪,犯罪嫌疑重大,有事實足認有勾串、滅證之虞,向宜蘭地院聲請羈押禁見,但地院審理後認為,林姿妙等3人無羈押必要,裁定林姿妙新台幣80萬元交保,林羿伶、康立和請回。
宜檢之後認為,這起案件確有事實足認被告3人有刑事訴訟法的羈押原因與必要,3月1日依法提出抗告。
高院昨天認為,林姿妙與康立和無羈押必要,駁回檢方抗告確定;但林羿伶部分,高院裁定原裁定撤銷,發回宜蘭地院更裁。(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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