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材保命信大翻供,對照這個月3日的記者會,當時他說2980萬美金全,被金紀玖轉到私人帳戶,不知去向,現在又說他已把錢匯回台灣,而保命信中吳思材寫著980萬給了巴紐,律師卻說成交給「張強生」,大意失言遭吳思材解除委任,但無論哪種版本都沒有確切證據,可信度令人質疑。
潦草的英文字跡,吳思材所謂的保命信,聲明下列人士已收到分配款項,其中PNG也就是巴布亞紐幾內亞,收到980萬美金,字面翻譯是如此,但律師卻說成給了張強生,大意失言吳思材很生氣決定解除委任。
吳思材委任律師楊國宏 :「(金紀玖)說1980萬美金,已經匯到巴紐,但吳思材去查是已經匯980萬美金。」主持人:「還有2000萬?」楊國宏:「是(不見)。」
但吳思材的2個律師,對錢的流向,前後有2種版本;楊國宏很肯定的說,金紀玖匯款1980萬,其中1000萬美金不知去向;而另外2000萬,徐景星轉述是回到外交部帳戶,楊國宏則說是轉到了金紀玖私人帳戶,兩人唯一說詞吻合的,就是錢要給邱義仁和柯承亨。
吳思材(2008.5.5 ):「(金)要求我轉給他(私人帳戶),他要轉回去他的公司,我當然就同意啦,這個(建交)沒有成,就要給人家。」
回顧吳思材說法,從原本把責任都推給金紀玖,還提供一份檢方,7人平分2000萬的差額分配表,收押後全部推翻說錢是他處理的,都已經交給官員。
既然每次都說是據實以告,怎麼說詞像演連續劇每天上演不同戲碼?提供的又都是手寫影印內容,沒有實質有力證據,怪不得會引來這麼多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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