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財政部長顏慶章,因為在退休離職後3年內,擔任復華金控董事長,遭立委告發,台北地檢署今天依照違反公務員服務法,將顏慶章起訴;顏慶章得知後相當驚訝,強調財政部長後的WTO常任代表職務,和金控業務根本不相關,痛批檢察官的法律見解,沒有考量公務員服務法的立法精神。
得知自己被起訴,顏慶章決定親自面對大眾;拿出銓敘部函復立委的公文,痛批檢察官的法律見解,有很大的問題。
前財政部長顏慶章:「我在駐WTO常任代表,遠在日內瓦,我在那邊待了3年3個月,這跟任何一家金控有什麼關聯?有那一個國家立法粗糙到像台灣這樣的地步,不但粗糙,還包括立法的解釋,逾越了他的立法目的,今天憑什麼把離職,離職那個職,把我延申到我駐WTO常任代表。」
顏慶章是在89年到91年擔任財政部長,緊接著在91年2月到94年3月,出任WTO常任代表,在3個月後,接任復華金控董事長,檢方認為這涉及違反利益迴避條款,因為顏慶章在財政部長任內,對復華金控設立,具有審查核准權責,既然顏慶章在接受約談時,表示充分了解公務員服務法,檢方因此認定他執意違反規定,將顏慶章起訴。
儘管如此,顏慶章仍然獲得馬家的支持。元大復華金控總統理馬維建:「我們的態度都是支持顏董事長這邊,他的職是離開公職,但在離開公職以後3年,因為任何形式的旋轉門,那是不是離開公職的公務人員,他3年他就必須要吃自己?」
就算有銓敘部的背書,不過檢方認定顯然不同,顏慶章違不違法,接下來只能交給司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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