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防止蘇花遊覽車撞山壁的悲劇意外再次發生,立法院30日三讀通過修法,未來4歲以上乘客,搭乘的大客車只要上了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就一定要全程繫安全帶,否則駕駛恐被挨罰,但如果駕駛有盡告知義務,那乘客將會被罰最高6000元!
記者劉亭廷:「別再忽略司機的呼喚,或是車上的溫馨小提醒,否則你的荷包,最高損失六千塊。」
立法院三讀通過修法,接下來搭乘公車在內的大客車,只要上了高速公路或快速道路,4歲以上乘客,全程需繫安全帶,一般平面道路,屬慢速行駛因此不用繫,但只要一上高速公路和快速道路,就要速速繫上,如果被抓到違規,司機恐被罰,除非已盡告知義務。
雙重保險也保護自己,車上有貼提醒標語,就算是盡了告知義務,遊覽車業者怎麼看。
遊覽車駕駛:「因為我們都會請小姐先告知,乘客一定先繫安全帶,我們也都會播放逃生安全影片,車上基本都有設立標語,就是要繫安全帶,在椅背後面都有。」
就擔心年初的蘇花遊覽車撞山壁,悲劇再重演,立院修法加重罰鍰,不聽勸繫安全帶,可罰乘客3000至6000塊錢。
民眾:「我覺得是自己的責任,乘客的責任,(這涉及)生命安全的問題。」
民眾:「司機本身要講清楚,提示清楚,為了自己安全,也是一件好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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