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通過修正「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調降自貝里斯、宏都拉斯、巴拉圭等234項進口貨品關稅,直接或分年降至免稅,以履行與友邦關稅減讓承諾,擴大經貿交流及合作商機。
三讀通過的「海關進口稅則」修正,調降原產自貝里斯水產品、可可製品、果汁等199項貨品與宏都拉斯乳製品、蔬果等25項貨品及巴拉圭糖食、米紙等10項貨品的第2欄稅率,以配合履行台貝(貝里斯)、台巴(巴拉圭)經濟合作協定及台宏(宏都拉斯)自由貿易協定關稅減讓承諾。
另外,這次稅則修正也於總則增訂第2點之1,對外簽署的條約、自由貿易協定或經濟合作協議經一方或雙方聲明終止或退出,自該等國家或地區進口的特定貨物,得由財政部會商有關機關報請行政院核定後,公告全部或部分貨物停止適用第2欄稅率及其增註規定,並由行政院函請立法院查照。
除了履行與貝里斯、宏都拉斯、巴拉圭關稅減讓承諾,配合產業發展需要,這次修法也調降國內無農產供應的「乾腰果,去殼者」貨品關稅稅率,並修正第87章增註20,增列大型柴油車零組件免徵關稅的申請退稅期間,得自生效日起至民國112年1月31日止,還有修正第98章增註3,調整花生關稅配額數量換算比例。
行政院評估,這次稅則修正,有助於拓展出口,創造共榮互利投資環境;擴大經貿交流及合作商機,鞏固邦交友誼;促進食品產業生產優質產品,落實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政策的推動,符合花生產業實際現況,維護農民權益。(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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