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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女潘曉穎命案 法務部籲港府回應司法互助請求


發佈時間:2021/10/20 16:08
最後更新時間:2021/10/20 16:08
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圖/中央社資料照)
陳同佳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圖/中央社資料照)

香港男子陳同佳3年前涉嫌在台灣殺害女友潘曉穎後逃回香港,迄今未到案。法務部今天呼籲,港府應積極回應士林地檢署所提司法互助請求,以利案件後續偵辦。

針對陳同佳在台涉嫌殺害女友案,法務部發布新聞稿表示,本案基於司法管轄權,迄今仍由士林地方檢察署依法偵辦中,且已對潛逃返港的陳同佳發布通緝。

 

法務部表示,為確保後續偵查、審判順利進行,呼籲港府應積極回應士檢基於偵辦案件需要,透過法務部經陸委會向港府提出的2次調查取證及1次遣送被告回台等請求。

法務部也呼籲港府,應經由台港政府司法互助,正式提供本案在港事證及共商人犯回台等事宜,以確保人犯能順利歸案及台灣能合法取得在港證據以完備證據能力。

新聞稿指出,被害潘女母親今天上午至港府總部外表達心聲及訴求,法務部對被害人家屬亟於將犯嫌繩之於法的悲痛心情感同身受,但因事涉案件偵查,相關訴訟程序仍應依據台灣刑事訴訟法相關規定依法處理。
 

法務部並表示,台灣作為法治國家,向來堅守司法主權,除將持續努力偵辦此案,並願在對等、尊嚴基礎上,與港府進行相關司法互助,期能早日實現個案司法正義,以告慰被害人及撫平家屬傷痛。

全案起於2018年間,陳同佳與同為香港籍的女友潘曉穎入境台灣旅遊,涉嫌殺害女友後返回香港。陳同佳其後因盜竊等罪名入獄,2019年10月23日出獄,並表示對不起社會,願赴台「自首」。

負責偵辦此案的士檢在2018年底對陳同佳發布通緝,2019年間因應刑法修正,將追訴時效改為「永久」,並3度透過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向香港政府提出司法互助請求。(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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