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縣中和一分局員警爆料,從10月份開始,分局要求員警一般臨檢,針對可疑車輛或人士,2個小時至少得抄錄4個對象,沒有落實就以考績論處。不過,相隔一條河,台北市萬華分局就沒有對人車的件數限制,而是鼓勵員警多盤查即可。因此員警私底下不滿說,因為人力不足勤務吃重,現在還得為了數字煩惱,真的是一個頭兩個大。
吹哨子,攔查路邊可疑人車,為了治安好的警察勤務,現在卻讓基層員警苦不堪言。員警:「不好意思路邊攔檢,有沒有帶證件還有駕行照,熄火一下好嗎。」
10月開始,為了落實勤務,也讓員警巡邏不要只是「壓馬路」,台北縣中和一分局規定員警路邊攔檢,2個小時就得至少抄錄4個可疑的人車對象,不然就以考績威脅,基層員警因為人力不足,勤務吃重,現在還得為數字煩惱,也找議員抱怨。
北縣議員張瑞山:「基層警員認為說,有的時候他忙這個忙那個,真的不是在摸魚,上面的長官也要這樣要求,對他們不公平。」
中和一分局督察組長林錦地:「勤務不落實依照規定處分。」記者:「會列入考績嗎?」林錦地:「處分一多,當然列入考績。」
分局表示,認真執勤的員警,要達到業績其實沒那麼困難,面對警員抱怨,會多加強和員警溝通。只是攔查填寫的數量好看,並不代表就治安一定好,陷入數字迷思,可能也累壞,升格後人員還沒補齊的北縣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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