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蘇治芬指控,雲林斗六林內鄉交界山區,有一處超過4公頃的山林遭濫墾,指控雲林縣政府懈怠縱容,對此縣府強調,曾多次主動督導查辦,發現行為人有兩次未依核定計畫施工,依水保法裁罰過兩次,並輔導改善!
立委蘇治芬調出土地開發資料與兩個年度的航照圖比對,這地點在雲林斗六與林內交界的山區,她指控,有超過4公頃 大約五個足球場大的山坡地,疑似遭濫墾。
立委蘇治芬(民):「整個山頭,就是削山了嘛,這哪是簡易的整坡計畫。」
立委蘇治芬(民):「地主的話跟張縣長有沒有關係,如果有關係,我是覺得張家更需要潔身自愛,再來就是這個過程,砂石到底有沒有外運。」
她說,地主以農業整坡為由申請開發,為了符合水保計畫審核規定,土地面積未滿兩公頃,開發過程只需要做簡易水土保持,指控地主把四公頃土地一分為二,分開申請。
立委蘇治芬(民):「知法玩法。」
她砲轟縣府在為特定人士護航,強調林內湖本來是八色鳥棲地,周邊大約有600公頃山坡地都是被列為土石禁採區!
經濟部礦物局土石管理組組長許進忠:「就我們禁採區的規定來講,它是禁止採取土石的,但是它沒有禁止其他的開發行為。」
水保局組長黃振全:「兩件申請案,目前我們掌握到的是,不同的義務人,不是相同的。」
但對此,縣府新聞處強調,有多次主動督導查辦,發現行為人兩次未依核定計畫施工,已經依照水保法裁罰過兩次,同時輔導改善!是否有越界,占用國有地,則需透過鑑界釐清!至於有沒有盜採砂石,雲林地檢署表示,會進一步了解,如果有不法,也會將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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