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偵組針對扁案的判決,在下午正式提出上訴!主要是針對三大部份,鎖定7位被告,像是檢察官認為,雖然陳鎮慧被免刑,但還是再提上訴,就是著眼於法律適用性,還有吳景茂夫婦都只有幫忙洗錢,怎麼會判的比有把錢私用的黃睿靚還要重,而這份上訴狀提出後已經送抵地院,現在就看地院何時把其它上訴的被告,一起送到高院,整起案件就算正式到二審。
扁案13名被告,特偵組18日下午正式上訴,總計8頁,針對三大方面,7位被告提出上訴。
首先是法律適用性,鎖定陳水扁、吳淑珍皆因洗錢罪被起訴,犯罪事實也不爭,但蔡守訓卻在貪汙和洗錢間,從重只判處貪汙罪,理由就是蔡守訓以牽連犯的概念:犯一罪,而其方法或結果,犯他罪名者,從一重論。
特偵組表示,如果照這個邏輯,貪汙是為了洗錢,還是洗錢為了貪汙?況且,牽連犯如果成立,為什麼同樣涉及貪汙的陳鎮慧,又會因為洗錢罪被判刑?雖然她最後被免刑。
再來就是量刑輕重,吳景茂、陳俊英純粹就是幫助洗錢,各判了2年,但黃睿靚卻是1年8個月,但問題是,黃睿靚還有把錢放進私人口袋的問題;同樣的,蔡銘哲、蔡銘杰都涉及收賄,不過蔡銘哲還涉及交付賄賂,涉入龍潭案深很多,2人卻都判2年,向公庫支付300萬比1千萬,也被視為有失公平。
還有就是郭銓慶,雖然輕判3個月,特偵組還是希望能依他犯後態度良好,供出許多內情,予以免刑,最後就是引用法條的瑕疵,陳致中依洗錢判被判罰1.5億,依法最高只能併科500萬元以下罰金,除非附加刑法58條,考量所得利益得加重。
除了這三大部份,特偵組也有針對辜仲諒給扁家3億,扁珍卻不被認定圖利提出上訴,理由是檢察官還是堅持,圖利罪的成立並不需要有對價關係;縱觀特偵組的上訴狀,針對事實部分都不爭執,最主要針對法律認定問題,畢竟扁案勢必會一再上訴,要是法條沒弄清楚,到時的法律審將會衍生更多問題。
◤日本旅遊必買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