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元旦將開放萊豬進口,台中市政府宣布推出「牛豬產品無瘦肉精金標章」供業者申請,市長盧秀燕今天表示,經市府審核通過才會發給金標章,鼓勵業者申請張貼守護食安。
台中市政府今天移師大里區召開市政會議,會中由衛生局長曾梓展專案報告「109年度食安成果報告暨萊克多巴胺肉品進入台中市之稽查及管制機制」。
曾梓展表示,業者申請金標章須經市府審核通過後核發,效期1年,期滿前3個月可重新提出申請,市府更將不定期前往稽查抽驗,如驗出肉品含瘦肉精,除依法加重裁罰,也將廢止標章。
因應中央明年元旦將開放萊豬進口,盧秀燕指出,市府率先修正「檢舉重大食品案件獎勵辦法」,推出高額吹哨獎金,民眾如檢舉含瘦肉精豬肉食品違反食安法案件,可領取實收罰鍰金額7成獎金;市府也將加發吹哨獎金,發給檢舉人新台幣10至200萬元獎金,若檢舉人現(曾)為內部員工,獎金上限提高至400萬元。
除獎勵辦法外,盧秀燕強調,市府再推出台中市獨有的「牛豬產品無瘦肉精金標章」,不同於業者自主標示的台中牛哥豬弟產地標示貼紙,申請金標章需提出各種檢驗證明,經市府審核通過才會發給,鼓勵全市商家店鋪努力申請,確保民眾食安。
明年1月起,牛、豬、雞、羊等生鮮肉品須標示原產地,市府指出,衛生局將擴充10倍稽查量能,若業者在豬肉等食品上標示「國產豬」,而被稽查為進口肉品,將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涉及標示不實,處以4萬到400萬元以下罰鍰。(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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