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馬英九特別費案無罪後,反控檢察官侯寬仁,在特別費案中製作不實筆錄,控告侯寬仁偽造文書,全案檢方給予不起訴處分確定後,馬英九不服,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交付審判,台北地方法院法官昨天傍晚裁定,本案沒有筆錄不實的問題,駁回馬總統的聲請,全案確定也不得再提出抗告。
總統馬英九2年前,市長特別費案一審獲判無罪後,委託律師控告當時偵辦特別費案的檢察官侯寬仁筆錄不實,涉嫌偽造文書,但台北地檢署偵結後,認為筆錄雖然沒有逐字記載,但馬英九和證人看過後才具結簽名,沒有偽造文書的故意,對侯寬仁不起訴處分。
但馬總統今年3月,向台北地方法院聲請交付審判,法官昨天傍晚駁回馬英九聲請,而且不得再提出抗告,筆錄不實的爭議終於落幕。
根據了解,檢察官侯寬仁得知消息後,強調自己的辦案風格可受公評,也感謝法院還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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