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今天說,建商未領得建造執照就有銷售或廣告等誤導消費行為,已違反公寓大廈管理管理條例及公平交易法,最重可處2500萬元,將加強查核,如有不法將依法開罰,絕不寬貸。
內政部下午透過新聞稿指出,近來房市交易盛傳部分建商未取得建造執照,就利用各種手法辦理預購或潛銷行為。也有媒體報導,台中七期有建案尚未取得建造執照,就在網站開放預約,吸引消費者預約購屋。
內政部表示,針對這個建案,今天已會同台中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等相關人員,到銷售現場進行查核及蒐集相關事證,一旦查證如涉及違反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58條規定,未領得建造執照即辦理銷售,最重可處新台幣20萬元罰鍰。
內政部指出,如果廣告上有引導消費者誤以為該建案已取得建造執照,就涉及違反公平交易法第21條規定,最重可處2500萬元。
內政部表示,預售屋交易期間長,易受市場因素影響,購買時應審慎評估合理市場行情及自身負擔能力,切勿受廣告或現場銷售熱潮的誤導,簽約前應停、看、聽,並善用內政部版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以減少消費爭議。
內政部說,民眾如有發現不動產業者未取得建造執照,就擅自銷售,可檢送相關事證給送請建案所在地方政府查處;呼籲不動產業者勿存僥倖心態,政府有貫徹公權力的決心,不容市場炒作歪風,以保障消費者權益,引導不動產市場健全發展。(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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