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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鎮慧淚灑法庭 感性告白求免刑

記者 李晴 / 攝影 鄭勝為 蔡豐澤 台北 報導
發佈時間:2009/07/30 17:24
最後更新時間:2016/05/16 15:06

台北地院審理扁案已經到最後階段,總統府前出納陳鎮慧今天也在法庭上做出最後陳述,她講到激動處忍不住哽咽落淚,她說對於自己跟了20幾年的老闆陳水扁,曾說過和她有恩怨這一番話,感到痛心;而對於涉入扁案,她也痛苦掙扎,但她相信這是上帝旨意,在法庭上懇求法官憐憫,給她改過自新的機會,而她的坦白,也讓檢察官稱讚她為「悔過的勇者」。

一向惜字如金的陳鎮慧,終於打破沈默,談到的是她跟了20幾年的老闆陳水扁。

前總府出納陳鎮慧:「我過去這樣子跟著他(陳水扁),這麼忠心,現在面對到在法庭上,他說我跟他有恩怨。」記者:「這句話妳很介意是不是?」陳鎮慧:「確實是很心痛。」

會這麼痛心,是因為陳水扁的一句話「我跟她有恩怨,所以拒絕當證人」,讓她忍不住淚灑法庭,她懇求法官憐憫她,放她一條生路。陳鎮慧:「當然是很掙扎很痛苦,但是回頭看這一切,我相信這是上帝允許我去經歷的,必定有他特別的旨意,也讓我在這一段時間,深刻的體會到主的保守與看顧,真的謝謝你們。」

陳鎮慧變成污點證人,在庭上律師也主打認罪不等於得替她的老闆們扛罪,陳鎮慧顯然成了被上級利用的代罪羔羊。被告委任律師林達傑:「雖然陳小姐她認罪了,但所謂的認罪,是只承認說,自己有觸犯的罪嫌,而不是說自己沒有觸犯沒有做的事,我們也一起把它認下來。」

陳鎮慧的配合辦案,獲得檢察官認同,公訴檢察官林怡君說她有悔過立功的具體表現,請求免刑;連特偵組檢察官林喆慧也說,她是「悔過的勇者」,請求法官給她自新機會。希望一度想尋死的她,能拿掉她一慣用來遮臉的大墨鏡,真正自由的走未來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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