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日前預告修改「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新增若遇政治、經濟等不可抗力因素,可以緊急限電,引發外界質疑是「政治限電」,有諸多算計。經濟部今天說明,為免誤會,會要求能源局加入「國際」二字。
經濟部日前公告修正「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新增第4條之一,規定因政治、經濟、戰爭、天災或其他重大因素,致國內電力供應預期發生嚴重不足時,中央主管機關為確保相關必要設施運作之需要,得啟動緊急限電管制措施。
修法內容引起媒體質疑,認為增訂政治因素可以直接限電,便宜行事的背後有許多算計。
經濟部次長曾文生回應,年初因為武漢肺炎(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疫情影響,很多港口開始減少運轉量,於是經濟部要求所屬單位,針對各種重要物資做盤點。
曾文生指出,能源局盤點後,做3方向的努力,第一是分散能源進口來源國,目前台灣石油進口從14個國家進口,天然氣從16個國家進口,第二是增加存量,第三是特殊狀況下,如果要做限制供電的規劃,需要法律依據。
曾文生表示,能源局公告的辦法,提到政治、經濟、戰爭、天災,都是常見的因素,只是為了避免誤會,應該在條文字眼「政治經濟」前加入「國際」兩個字,能源沒辦法進口到台灣,是外生變數,不是台灣內生問題,會要求能源局做文字修正。
至於中國日前宣布軍演,公告修法時間敏感,曾文生強調,完全是巧合,相關的討論從年初就開始,也與台電溝通過,能源局完成文字上的整理後,便依照權責公告,這次的修正公文甚至沒有簽到經濟部裡。
能源局今天也發布新聞稿表示,「電源不足時期限制用電辦法」最近一次修正為2006年,當時僅針對一般短期性、可預期性之電源不足狀況規劃計畫性限電措施,且14年來未做修正。
能源局指出,現有的管制措施有限,無法因應影響時間較長、層面較廣、複雜程度較高的特殊狀況,於是研擬增訂針對不可抗力因素,導致電力供應嚴重不足或天然氣進口中斷時,得實施緊急管制措施,以減少對於民生與產業之影響。
能源局也表示,相關修改辦法目前仍在公開預告階段,會持續廣納各界意見。(中央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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