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力量前主席徐永明,因為供稱家中被搜出的三百萬元是借貸,讓他成為唯二被交保的前立委,不過在監察院最新一期,也就是去年底申報的廉政專刊中,並沒有出現300萬元的債權,律師就分析,若是徐永明刻意隱匿這筆款項,最重可處四百萬元的罰緩!
成為SOGO收賄案中,唯一交保的立委,徐永明對自己的清白有信心,只是檢方從家中搜出的300萬元,恐怕會讓徐永明陷入另波危機!
記者邱婉柔:「儘管檢方從徐永明家中搜出的300萬元,初步排除是SOGO案匯款,但根據徐永明的財產申報資料中,並未發現這筆300萬,徐永明有沒有可能觸及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
攤開最新一期監察院的廉政專刊,這筆被徐永明供稱是借貸的300萬元,債權欄中顯示空白看不到,這徐永明是來不及申報,或是根本沒報?因為這申報日剛好是在去年底,也就是選前十天,而且檢調追查中也發現,時代力量在2018年選舉後,出現財務危機,徐永明出面四處找金主借錢,再將錢存入日常支用帳戶,來付黨工薪水,並在備註寫上短期借貸,還是這筆錢,被當成存款,又被領出來?看看徐永明的財產申報,從2016年起,徐永明的存款大都落在270萬左右,但2020年出刊的,也就是去年底申報的這一期,徐永明的存款增加到523萬,比去年多了約45萬元!
律師張晉豪:「是不是刻意隱你要看金流流向,最重可罰400萬元罰緩。」
根據公務人員財產申報法,如果故意隱匿,可處20萬元到400萬罰鍰,另外未依規定期限申報或故意申報不實者,則是處6萬元到120萬元罰鍰,若徐永明屬於前者,且罰到最重,這借來的三百萬不只不夠繳罰鍰,還得再貼一百萬元,才能繳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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